前陣子華碩在Google AdWords砸錢買了廣告,幾乎只要是有放Google Adsense的地方,就會出現Asus的廣告。
同時間,Acer也好像也在Yahoo!大打廣告。說「好像」,是因為剛好那幾天會上到Yahoo!奇摩家族,而且都看到Acer廣告。但是Acer廣告在這些Yahoo!廣告版位的佔有率,相對來說就沒有Asus在Google的比率高了。
可能是網站關鍵字有關嗎?我看到福爾摩沙論壇上的Google Adsense廣告中,估計其中約40%都是Asus廣告。(當然我並沒有這方面的確切數據,純粹自己猜的。或許只有10%)
先不說Asus廣告出現的比率是多少好了,反正她已經成功讓我注意到她的無所不在了。
本篇文章要說的是,像Asus這種鋪天蓋地廣告的方法,讓更多人注意到Asus電腦(EeePC做得最好!),但是我想Google Adwords以後是不是要對廣告主作一些時間上的限制呢?因為如果廣告是有被點擊才會有入賬,那這種普天蓋地式的廣告,時間一拉長,大家都看習慣了,點擊率自然會開始降低。除了Google自己賺不到錢,我們這些使用Google Adsense的Web出版者也會因為同樣的廣告看了幾十幾百篇而開始忽略掉這個廣告。
當然,Google Adsense計算有效點擊的其中一個方法,是點擊廣告者來源IP(和cookie?)在一定時間內重複的話,第二次以上的就不算有效點擊。但是如果說網站訪客在其他網站看了同樣的廣告,並且點擊了,然後接連幾天都在看這個廣告,最後來到你的網站,還是看到這個廣告,那他會點擊這個廣告的機率應該是0.000…..1%了!
所以,就上述的道理,點擊率一定會因為一個大量購買關鍵字的廣告主而降低許多。